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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执政开局

2006年02月20日 22:56 来源于 caijing
哈马斯能否把民意支持转化为执政能力,能否避免重蹈法塔赫的覆辙,已成为中东和平进程面临的重要一关



     2月18日,巴勒斯坦立法会首次会议召开,现年42岁、来自加沙的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Ismail Haniyeh)被提名为新一届内阁总理。此前,哈马斯已经于2月15日任命来自加沙的强硬派扎哈尔(Mahmoud al-Zahar)为巴勒斯坦立法会多数党领袖,来自西岸的杜维克(Aziz Dweik)担任巴立法会议长一职。
     在2005年底出人意料地在巴勒斯坦大选中以绝对优势击败当权的法塔赫之后,巴勒斯坦激进派武装组织哈马斯在国际上招致一片质疑、警惕甚至威胁制裁之声。但哈马斯丝毫没有浪费时间,在短短三个礼拜之后,它已经完成了接管巴政府权力的主要人事布局工作。
     而哈马斯的宿敌以色列也已经从最初的震惊恢复过来,采取了尖锐的应对措施。就在巴立法会首次会议召开后的2月19日,以色列内阁决定立刻冻结原定2月向巴民族自治权力机构移交的5000万美元款项,这笔款项是每月以色列代巴自治机构收缴的包括以关税为主的税收收入。
     此外,包括美国、欧盟、俄罗斯和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也在考虑中止对巴政府除人道援助外的经济援助。但上四方也表示,继续援助与否取决于未来五周内哈马斯所组内阁能否满足国际社会在1月30日确定的三原则: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放弃暴力、接受此前巴以双方达成的一系列和平协议,包括1993年的《奥斯陆和平协议》以及2003年的由上述四方促成的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
     哈马斯组阁后所面临的挑战还不仅限于外部压力。以阿巴斯为首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法塔赫)也在选举失败后对哈马斯接掌政权施以种种掣肘。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月13日即将离职的巴第一届立法会通过一项法律,设立宪法法院,并授权巴自治机构主席阿巴斯任命法院法官。该法院的职责是否决被视为违法巴勒斯坦基本法的相关法律。
     分析普遍认为,设立宪法法院的主要目的在于,在司法程序上为日后哈马斯通过不利于法塔赫的法律设置障碍,因为哈马斯需要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才可以否决宪法法院的决定,而哈马斯目前在总数132席的巴立法会中占有74席。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哈马斯在设立宪法法院的法律通过后,马上指责其非法性,并在首次立法会上指出,新议会的首要任务是评议1月25日大选后议会通过的法律的合法性。
     现在的形势对哈马斯而言可谓危机四伏。而诸多危机中,如何保证国际援助,从而维系巴权力机构的日常运作,兑现选前承诺的改善民生问题,以及改革腐败重重的巴安全部队,都是哈马斯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哈马斯不能很好应对这些内忧外患,其目前享有的强大的民意支持恐怕无法维系。
     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机构(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今年2月2日发布的报告,2005财政年度,巴自治机构总计开支达到18亿美元,但包括本身收入以及境外直接援助的款项才11亿美元,换言之,巴自治机构2005年年度的赤字达到7亿美元,为此巴自治机构不得不依靠商业贷款来支付17.4万名政府机构雇员的工资,其中包括5.8万名安全部队成员。
     根据上述报告,巴每年自治机构收入来源主要由自收税款(4亿美元)、由以色列代征的关税(4亿美元)、外国援助(3亿2千万美元)构成。因此,可想而知,如果来自以色列以及国外援助的款项被切断,不用说改善民生,巴政府就连维持日常运作都无法保证。
     然而,要想获得来自以色列以及国际社会的资金,哈马斯就必须保证满足它们所提出的条件。根据《纽约时报》2月19日的报道,以色列政府在刚召开的内阁会议上提出的条件更为苛刻:除了国际社会要求的上述三项原则外,以色列特别还要求哈马斯废除其纲领。
     而从哈马斯领导人最近所发表的言论、以及对该组织长期的观察来看,分析认为,哈马斯完全同意上述要求的可能性甚小,尤其是放弃其自1987年建立以来一贯坚持的消灭以色列,诉诸暴力手段,以及不承认巴自治机构之前同以色列签订的一系列和平协议问题。
     巴勒斯坦政策和调查研究中心(Palestinian Center for Policy and Survey Research)主任希卡奇(Khalil Shikaki)在2月7日接受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采访时指出,对哈马斯在原则性问题上温和立场的期望值不应太高。相反,国际社会更应该期待的是,哈马斯在程序性、事务性问题上显示一些温和的立场。
     同样,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纳森·布朗(Nathan Brown)在2月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网站上发表文章指出,哈马斯可能将“承认以色列”这一要求转变成几个具体步骤。
     比如,哈马斯可能允许阿巴斯以他愿意的方式同以色列进行和平谈判,但谈判结果要接受全民公决的同意;或者哈马斯可能允许法塔赫代表巴方同以色列就最终地位问题举行和谈,但最后协议需要得到负责监督法塔赫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Palestinian National Council)的认可。
     然而,从以色列2月19日单方面决定扣留转移给巴方款项的行动看出,以色列在原则性问题的立场是毫不含糊的,即哈马斯必须满足以色列和国际社会提出的条件,再谈外交关系和经济援助事宜。目前,国际社会在具体制裁巴方的时间尚存分歧,但国际社会在原则性问题上的立场基本一致:哈马斯放弃针对以色列的原则在先,解除国际社会外交和经济孤立在后。
     尽管俄罗斯邀请哈马斯3月份访问俄一事引发美、以对俄的不满,认为俄的做法违背国际一致原则,但俄罗斯多次重申,哈马斯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这说明,美俄之间主要的分歧是在如何同哈马斯打交道的具体战术问题,而不是在对待哈马斯的战略问题。
     因此,原则和事务性问题之争能否取得某种平衡,以及以何种标准来衡量哈马斯是否采取了温和立场,对国际社会、以色列、阿巴斯以及哈马斯来说都是一种挑战,也需要各方的智慧,在两者博弈中,优先性的确定以及相关政策的取舍将成为各方考虑的重中之重。
     对哈马斯新政府而言,来自巴自治机构内部、前执政党法塔赫的挑战也令其头痛不已。巴自治政府1993年成立以来,巴安全部队一直控制在自治机构主席手中,巴基本法确认主席为武装部队总司令。但从2003年开始,前主席阿拉法特长期以来把军队当作自己的政治资本,在自治政府内部引发不满,管理巴安全部队的部分权力被转移到内阁总理手中,总理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任命内政部长来行使部分安全职责。
     由于巴安全部队始于法塔赫的巴勒斯坦解放军,而此后,阿拉法特为了保证对安全部队的绝对控制,将巴安全部队分成三大分支——国家安全部队、内务部队、情报机构。而每个分支下又有若干分支,比如国家安全部队下就有边境巡逻部队、海岸警备队以及空军;内务部队下又有处理反恐事务的警察、处理救灾的民防部队、对付叛乱分子的预防安全部队、以及总统卫队;在情报机构下有反间谍部队、追查反政府人士部队、以及军事警察部队。
     这些分支往往责任重叠,权责不清,导致内部效率低下,腐败重生。而这一切则根源于阿拉法特为了避免各分支过分强大而影响到他个人统治的意图。
     因此,重组以及整合巴安全部队成为巴自治机构内部改革的重中之重。但到目前为止,安全部队改革始终进展缓慢,因此成为之前巴勒斯坦内部舆论的矛头所指,并成为法塔赫执政不力的最大靶子。
     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法塔赫人员对安全部队的绝对控制。而哈马斯新政府欲迅速根除安全部队多年顽疾,必然动摇法塔赫的执政的最后基础。因此在失去议会权力后,法塔赫力量一定会牢牢抓住安全部队这根救命稻草,尽量避免哈马斯染指。
     而由于哈马斯自己武装分支——Izz-a-dine Al Qassem的存在,导致外界对哈马斯如何处理自己武装同法塔赫占支配地位的安全部队之间关系产生疑问。
     依靠激进立场以及民众对法塔赫不满而掌权的哈马斯,能否把民意支持转化为执政能力,能否避免重蹈法塔赫的覆辙,已经成为中东和平进程面临的重要一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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