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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600余社会房屋租户收入超标

2010年09月03日 19:17 来源于 财新网
超标户占比近11%,近2%收入超出上限一倍
  【财新网】(特派澳门记者 刘京京)9月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房屋局发布信息称,在澳门5791个社会房屋家庭中,有637个家庭的收入超出上限,其中108 个家庭收入超出上限一倍。

  澳门政府规定,单人家庭申请社会房屋的月收入上限为6000元澳门币,资产限制为12.96万元澳门币;七人或以上家庭的限制则分别是1.75万元和37.8万元澳门币。

  按照《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设立的退出机制,每月总收入金额连续三年超出上限,或者连续两年超出上限达一倍的家庭,房屋局可在合同首次期限届满或所续期届满时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社会房屋。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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