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前苗栗县长、前“立委”何智辉涉嫌在苗栗县铜锣科学园区开发过程中,非法侵占骗取款项数亿新台币,并牵涉于其他弊案,于2001年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重判19年。上诉至二审时,台湾“高等法院”针对贪污罪部分改判15年有期徒刑并褫夺公权八年。但今年5月,台湾“高等法院”再次改判,认为何智辉并未索取额外不当利益,无不法意图,改判无罪。
台数名法官检察官牵涉弊案被查
2010年07月14日 16:52
T中
已成为近年来台湾司法领域的最大弊案
责任编辑:欧阳斌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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