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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人刘梦熊威胁特首判监18个月

2016年03月01日 12:58
T中
刘梦熊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8个月,即时执行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杨砚文)东方明珠石油(0632.HK)前副主席、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涉嫌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于昨日(2月29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刘梦熊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监18个月,即时执行。

  现年67岁的刘梦熊昨日出庭时神情轻松,引用《狱中题壁》的诗句,称“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表示自己很坦然,“不紧张”。

  然而,案件开庭不到十分钟,刘梦熊便被裁定罪名成立。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表示,刘梦熊于2013年1月接受香港廉政公署调查东方明珠石油串谋诈骗案期间,给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发电邮,提及自己当年如何义无反顾的帮助梁振英助选特首、为梁振英化解危机,希望梁振英向廉署专员白韫六“打招呼”,试图让二人干预廉署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调查,这种做法非法。

责任编辑:王端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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