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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初裁终止对华钢铁337调查 律师详述原因

2017年02月27日 11:13
T中
代理宝钢进行商业秘密诉讼案的美国科文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表示,在这一案件中,中美双方的商业利益诉求并不大,事实依据也相当清晰,政治因素在诉讼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中美贸易战风起云涌的背景下,这一诉讼的关键性意义不言自明

  【财新网】(记者 卿滢)历经九个月,中国钢铁行业遭遇的首次337调查暂告段落,原告美国钢铁公司针对40家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反垄断和反规避这三大诉点由美国法官全部初裁终止调查。财新记者近日专访了代理宝钢进行商业秘密诉讼案的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Covington & Burling LLP)合伙人冉瑞雪。

  2016年5月26日,应原告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 Corporation)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输美碳钢及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指控对象包括宝钢、武钢、鞍钢、首钢等共计40家中国钢企。2017年2月22日,根据美国钢铁公司的撤诉动议,ITC行政法官发布初裁(第56号令),终止对华碳钢和合金钢337调查案中有关商业秘密指控的调查。这是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中国企业首次在商业秘密类案件胜诉。

责任编辑:陈沁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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