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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管法实施首周不利

2010年07月26日 08:48 来源于 财新网

特派华盛顿记者 李增新

  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上签了字。实施的第一周就引来不小的麻烦——评级公司集体罢工。与法案中大部分针对银行、对冲基金、衍生品的条款要等好几年才逐步实施不同,对评级公司的条款,从法律生效的第一天就开始执行。最大的不同是:将来在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时,要视评级公司为“专家”,如果产品上市后,表现与给出的评级不符,评级公司要承担责任。

  矛盾是,按照SEC的规定,任何有关信用卡、按揭贷款、汽车贷款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市前承销商在给投资者的说明书中,必须要包含评级公司给出的信用评级。在新法之前,这些评级被看作投资者的一种“参考”,与报纸、杂志报道新闻一样,如果投资人根据这些信息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参考提供者是不负责任的。以前,任何机构可以去找评级公司评级,获得评级报告以后,不用再征求他们的同意,就可以写进说明书。但新法在最后一刻(6月30日)新加入了这条“专家”规定,要求在写入说明书之前,通知评级公司,获得评级公司书面同意后再引用评级。正是这一纸公文,会使评级公司在将来负起责任。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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