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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房地产商在港行贿580万港元 上缴等额保释金暂获离港

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记者 刘卫
2010年12月01日 08:02
裕汇集团董事局主席曾伟涉嫌为延迟支付20亿港元贷款向工银亚洲业务主管行贿,法官准许其12月离港4日

  【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记者 刘卫)内地房地产商人曾伟涉嫌向银行业务主管行贿案,11月30日下午在香港东区法院再次开庭,法官批准曾伟于12月暂返内地的请求,并要求曾伟将担保金提高至580万港元。

  曾伟周二(11月30日)下午出现在法庭上,他身着黑色西装,亮黄色领带。庭审后,曾伟在法院门前向财新记者表示,“对香港的司法体系有信心”,但拒绝进一步对事件予以评论。

  今年47岁的曾伟,为裕汇集团主要股东、董事局主席,涉嫌向两名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业务主管行贿580万港元,三人早前遭香港廉政公署逮捕并起诉。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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