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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将于7月12日裁决

2016年06月30日 07:46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6月29日就上述裁决发表谈话,再次重申“仲裁庭对本案及有关事项无管辖权,不应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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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驻华盛顿记者 张远岸)总部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6月29日发表声明称,将于7月12日就菲律宾诉中国的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

  常设仲裁法院已于当日告知当事方,仲裁庭即将作出菲律宾共和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附件七启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仲裁案的裁决。仲裁庭将于欧洲中部夏令时间 201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时左右在海牙发布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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