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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被判违规

2008年07月21日 10:41 来源于 caijing
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7月1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公布了关于中国同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的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裁定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
  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在当天发表的申明中说:“这个案子我们之所以要追个究竟,就是想清楚地表明,如果中国或其他国家的规定或行业政策不利于美国商品或服务的竞争,我们(美国政府)不会袖手旁观。”施瓦布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致力于督促对方贸易国执行贸易协定,而其实现途径,除了两国“对话”,也包括在必要的时候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世贸组织公布的裁决报告同今年2月向当事方散发的初步调查结果内容一致,基本上支持美、欧、加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因此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中国与美、欧、加的汽车零部件的争端,起缘于2005年4月1日中国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当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时,认为符合“整车特征”,按整车标准征收28%的关税,而非中国加入WTO协议中规定的10%到14%的税率。
  中国商务部官员曾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打击非法拼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但是美、欧、加坚持认为,该规定使得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将生产地转移至中国,欧美的相关行业将受到冲击。
  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有权就专家组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将由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来处理。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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