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7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上述规定。目前透过成立办事处、子公司或合资子公司在大陆展业的台湾保险公司共14家,寿险业包含富邦、国泰、新光、台湾人寿等;产险业则包含兆丰、明台、台湾、新安东京海上、富邦、新光、旺旺友联、友邦、国泰世纪产险等。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台湾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新规定称,岛内保险公司可在所有者权益10%的额度内,在大陆购置自用不动产。台湾媒体估计,这项政策松绑可望引导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金额流入大陆不动产市场。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7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上述规定。目前透过成立办事处、子公司或合资子公司在大陆展业的台湾保险公司共14家,寿险业包含富邦、国泰、新光、台湾人寿等;产险业则包含兆丰、明台、台湾、新安东京海上、富邦、新光、旺旺友联、友邦、国泰世纪产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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