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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画布美国反倾销案败诉

2006年04月07日 13:03 来源于 caijing
美国商务部不仅大力重修对非市场经济体的反倾销调查规则

,对个案的具体执行也加强了力度,特别是在其有自由裁量权的方面执行趋严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布对华艺术帆布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宣布来自中国的无锡凤凰画材有限公司、康大(宁波)绘画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并将施以78%—264%不等的巨额反倾销税。尽管此案尚需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决,但熟悉美国反倾销法规的专业人士分析指出,此案恐已成定局。这意味着,美对中国艺术画布关上了大门。
  美国于2005年4月对华艺术画布实施反倾销调查。相较其他美国对华反倾销案而言,此案涉及纺织品,为多年来罕见。同时,由于案发时正值2005年中美因纺织品特保而纠纷频现之际,又逢美方重修对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调查规则之时,艺术画布案受到普遍关注。
  去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初裁结果,对来自中国的企业给予从55.78%—73.66%的单独税率,以及264.09%的国家统一执行税率。显然,终裁结果更为不利,不仅国家统一执行税率没有变化,两家强制被调查企业——宁波康大和凤凰画材也分别被施以264%和78%的单独税率。
  其中,宁波康大进出口公司及其附属出口公司的264%高额税率为AFA(adverse facts avalible)税率。AFA即“不利现有信息”,指美国商务部由于无法通过现查核查获得可靠数据,而被迫采用原告提出的数据进行裁决。在通告中,美国商务部指,宁波康大“没有尽力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信息”,且“严重地阻碍了调查进程”。
  同时,根据有关裁决备忘录,凤凰画材之所以获得78%的高税率,与美国商务部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有关。例如,对于凤凰画材认为合适的帆布替代价值应为0.30美元/平方米,而美国商务部最终采用的替代价值为1.43美元/平方米—1.61美元/平方米,是被告提出价格的4倍多。同样,在海关报关手续费用的计算上,美方仅根据印度某公司的单张发票,因而是凤凰画材提出替代价值的37倍。另外,在固定费用、销售管理费用和利润三项主要财务数据上,美国商务部采用的替代价值均远超中方提出的数据。
  业内人士指出,近来,对于个案的具体执行也加强了力度,特别是在其有自由裁量权的方面执行趋严。对此,中国企业应保持密切关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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