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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维控股收购造假,在美遭诉

2007年11月02日 21:53 来源于 caijing
“新立克案”后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山东企业富维控股近日在美遭诉,被控其所控“新立克”资产系由非法交易获得

    一位名为“YINGLU YAO”的投资者,近日起诉富维薄膜控股有限公司(纳斯达克交易代码:FFHL,下称富维控股)及其管理层,包括富维控股CEO何小安、股东尹军、股东王铎和董事周同巨(下称被告),指控被告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严重失实和误导信息,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
    富维控股于2006年12月在纳斯达克上市,共发售431.25万股,发行价为8.28美元/股,融资约3570万美元。富维控股自称“中国北方最大的聚酯薄膜生产基地,是国内第二大聚酯薄膜生产企业”,其拥有的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是“通过收购山东新立克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有效资产,并接管其全部优秀员工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近日递交至纽约南区地区法院的起诉书中,原告指控,被告IPO时递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严重失实或误导:首先,被告未披露公司的运营资产是通过不符中国法律和规定的交易获得;其次,未完整披露收购上述资产的条件,导致招股说明书严重失实;声称原资产所有人或有关当局收回资产的可能性很“遥远”,而实际上由于上述交易不完全合法,这一风险真实而且近在眼前。
    2007年6月,杂志刊登报道,报道了潍坊新立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立克)资产被以“破产拍卖”形式转移至私人手中的过程,披露了富维薄膜所收购的山东新立克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新立克最有价值的一块资产。根据报道,主导这场私有化的新立克前董事长尹军、继任董事长王铎、董事兼原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季晓芳,因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双规”。其中,尹军、王铎亦是富维控股董事。(详见杂志第187期文章“新立克‘变形记’”
    根据起诉书,2007年6月25日,被告对外发布消息,声称注意到关于尹军、王铎和周同巨被牵涉到调查的报道,并声称“尽管富维从新立克购买了一定的设备,但是新立克与富维没有关系”。然而受上述消息影响,6月25日当天,富维控股股价大跌14%。
    至2007年10月16日,富维控股再次对外发布消息,宣布注意到山东省检察院发出通知逮捕尹军、王铎和周同巨三人。当天,富维控股股价从上一交易日收盘时的9.55美元/股下跌至7.30美元/股。
    原告提出,申请将此案定性为集体诉讼,要求法院惩罚被告,并赔偿原告。
    11月1日,富维控股收盘价进一步跌至6.82美元/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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