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于2月18日作出裁决,拒绝释放关押在古巴关塔纳摩军事基地的17名中国“东突”人员,并拒绝让他们进入美国。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小组以二比一的投票结果作出这一决定,认为尽管他们被非法关押,并且没有国家愿意接受他们,但是并没有法律或者宪法授权可以立即释放这些被关押人员。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则在2月19日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中方认为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中国籍恐怖嫌犯是已被列入联合国1267制裁委员会清单的恐怖组织“东伊运”的成员,理应交由中方依法处理。中方反对任何国家接收这些人员。
这17人都是维吾尔族,他们被指控在阿富汗接受武器和军事训练。他们是在2001年美军在阿富汗发动军事行动之后没多久被拘捕的。五角大楼认为这些人与试图分裂中国的武装组织有关。
“我们不知道是否所有的上诉人或者他们中的一些人根据移民法可以被获准进入美国,”审判法官雷蒙德·兰道夫(Raymond
Randolph)写道,“我们知道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将他们归入敌方战斗人员,即美国的敌人。但是,这也很难使这些被关押人员可以获准进入美国,即使他们被关押了很多年。”
由于美国总统奥巴马准备关闭关塔纳摩的军事基地,这使得这些人的关押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2008年,曾有美国地区法院作出裁定释放这些被关押人员,此次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法官无权命令白宫允许外国人进入美国,因为这样的决定只能依据由国会通过的移民法作出。
共和党议员拉马尔·史密斯(Lamar
Smith)对此表示了赞同。他说:“布什政府已经释放了超过500名关押在关塔纳摩的人员,因为相信他们已经变得‘安全’。但是,他们当中至少有61人又重新开始从事危害美国及盟友的恐怖主义活动。关塔纳摩目前关押的人员是罪大恶极的侵犯者。我们不能允许他们游荡在美国的街道上。国会必须为法院和政府提供一个拘押外国恐怖分子的清晰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