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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南克呼吁监管调整

2009年03月11日 10:16 来源于 caijing
建立统一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在金融体系各层次改进规则,减少“国有化”的不利影响


建立统一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在金融体系各层次改进规则,减少“国有化”的不利影响

  当地时间3月10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发表演说,对如何深度“整顿”美国金融体系提出设想,并表示若获得国会许可,美联储可以承担系统性风险“总监管者”的责任。
  当天上午,伯南克在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FR)发表演说时,从金融机构主体、金融交易框架、反周期规则及系统性风险控制四个方面,阐述了他对未来金融体系改革的看法。
  世界上大多数央行均有明确的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法定职权,而美联储在这些产品市场的监管效力,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依,向来只能通过其作为央行的“衍生”职责进行监管,甚至是道义上的劝说。“立法应当给予美联储在这些重要支付和清算系统中的监管职权。”伯南克说。
  他认为,全球不平衡,即金融市场主体在流动性过剩的环境下,因逐利而吸收过多高风险资产,是引发危机的重要原因。然而,“这些流入的国际
资本的使用者,特别是美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这对未来的政策含义,就是美国应对金融监管实施“审慎的宏观政策”(Macroprudential Policies),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系统性风险监管者”(Systemic Risk Authority)。
  为建立这一监管机构,美国国会就需要指导和授权一个政府部门来监督、评估,甚至解决系统性风险。这一监管者需要具备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足够知识、有效的分析工具、处理大量信息的能力及监管经验。
  “美联储在被授予明确的职权后,可以担当这一角色。”伯南克称。他同时强调,若国会认为其他机构可以成为这一“集中”监管者,美联储亦将全力配合。
  在金融机构“国有化”问题上,伯南克称“大者不死”(Too Big To Fail)的说法将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包括会造成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下降,为追逐利润而承担过高风险;使金融机构盲目扩大规模;对中小市场主体造成不公;并且给纳税人带来巨大成本,以确保这些机构的存活。
  即便如此,目前政府必须对一些“系统性重要”的金融机构提供救助,以防止金融体系陷入更深的动荡。但同时,必须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并减少由政府救助所传递的“大者不死”的信号。
  为达到这一目的,伯南克建议监管者着眼于解决这些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缺陷。此外,还必须建立起一套解决非银行金融机构倒闭的完整体系。
  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领域,伯南克称,美联储和其他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对信用违约掉期(CDS)和其他场外交易(OTC)产品进行中央登记结算。上周,美联储已经委托一家信托
公司ICE Trust成为CDS交易的中央交易对手和结算中心。目前,政府还在考虑为第三方托管回购交易建立同样的体系。
  此外,伯南克建议加大对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监管,使这一商业票据的主要参与者能够更好地抵御投资者挤兑的风险。他提出,限制他们的可投资品种或建立某种有限保险体系。
  针对
经济体系中可能产生顺周期效果(Procyclical)的因素,伯南克建议应在政策层面强化“反周期”要求。比如,可要求金融机构在经济形势好时,达到更高的资本充足率,以为经济衰退做足准备;在存款保险方面,也将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导采取类似的规则等。最后,他还建议改进会计准则,使其在市场停滞或运转不充分时,仍能对流动性差的资产进行定价。■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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