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台湾“立法院”于1月12日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修正案,这意味着台湾“行政院”之下的37个单位将缩减至29个,法制编定总员额也将从22.3万人下修为17.3万人。新条文将在2012年元旦起施行。
台湾“行政院”是岛内履行政职能的主要机关,在法律架构中和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其他四个“院”级单位平行,并接受“立法院”的监督与质询。但实际上其权责极重,例如今年度台湾“中央政府”1.7万亿新台币总预算中,“行政院”及下设机关所主管的预算占1.4万亿新台币。
【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台湾“立法院”于1月12日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修正案,这意味着台湾“行政院”之下的37个单位将缩减至29个,法制编定总员额也将从22.3万人下修为17.3万人。新条文将在2012年元旦起施行。
台湾“行政院”是岛内履行政职能的主要机关,在法律架构中和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其他四个“院”级单位平行,并接受“立法院”的监督与质询。但实际上其权责极重,例如今年度台湾“中央政府”1.7万亿新台币总预算中,“行政院”及下设机关所主管的预算占1.4万亿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