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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遗产案陈振聪败诉

2010年02月02日 13:09 来源于 财新网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认为,陈振聪出具的2006年遗嘱签名属高技术伪冒

  【财新网】(记者 王端)备受关注的香港华懋集团已故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终有裁决。2月2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风水先生”陈振聪一方败诉。法庭认为,陈振聪出具的2006年龚如心遗嘱属假冒。

  2月2日的判决书上,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翰表示,法庭相信龚如心于2006年10月期间,精神状况未有错乱,亦不相信两人亲密关系令龚将所有财产给予陈振聪。

  法官又表示,不相信陈振聪一方的笔迹专家意见,认为陈振聪提交的2006年遗嘱,签名属高技术伪冒且无效。法庭相信华懋慈善基金所提出的笔迹专家的证据。高等法院最终判决,华懋慈善基金一方胜诉,可获千亿遗产。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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