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罗定邦离世前,将财产交由次子罗蜀凯管理,后引发20多名家族成员争产。
原诉方、罗定邦的次子罗蜀凯的代表律师石永泰认为,罗定邦去世前四个月,曾签下一份意愿书,委任次子罗蜀凯为执行人,罗定邦的财产转入次子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名下,并在罗定邦逝世后,授权次子“全权”管理该资产。
1996年罗定邦离世前,将财产交由次子罗蜀凯管理,后引发20多名家族成员争产。
原诉方、罗定邦的次子罗蜀凯的代表律师石永泰认为,罗定邦去世前四个月,曾签下一份意愿书,委任次子罗蜀凯为执行人,罗定邦的财产转入次子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名下,并在罗定邦逝世后,授权次子“全权”管理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