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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投保协议应促进双方相互投资

2010年12月15日 14:59 来源于 财新网
第六次两会商谈不会签署投保协议

  【财新网】(记者 陈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杨毅12月15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两岸投资保护协议应促进双方投资,但由于时间问题该协议不会在即将举行的第六次两会商谈上签署。

  12月14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下称海协会)和海峡交流基金会(下称海基会)在上海举行了第六次两岸领导人会谈预备性磋商,确定本次会谈将于本月20日至22日在台北举行,会谈中不会签署两岸投保协议。

  对于投保协议的内容,杨毅评论说,两岸投资保护协议应有投资保障条款,但也应包括促进双方相互投资的内容。“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不可偏废。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都是不妥当的。”

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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