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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乳品厂商联合涨价 遭重罚3000万新台币

2011年10月21日 17:10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平会认定联合涨价违反《公平交易法》中禁止联合行为的规范,依市场占有率决定裁罚金额
2008年9月24日,台北,一名顾客正在超市选购奶制品。PATRICK LIN / 东方IC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台湾市售鲜乳10月联合涨价,并带动相关商品涨价潮,引爆民怨。“行政院”公平会19日大动作开罚,认定业者违反《公平交易法》禁止联合行为规范,并针对在台湾市场占有率近9成的味全、统一、光泉等三大乳品业者,罚款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也创下历年对鲜乳业者开罚最高金额纪录。

  公平会于1992年成立,是台湾在通过《公平交易法》以后成立的监理主管机关。不过,根据现行法规,公平会的职责只在处罚业者联合涨价,售价如何调整仍不在管辖范围。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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