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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法禁止六岁以下儿童补习

2011年11月03日 10:01 来源于 财新网
台教育部门通过《补习教育法》草案,限制补习班招收六岁以下儿童,“禁补令”引发质疑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台湾教育部门通过《补习教育法》草案,规定补习班不能招收未满六岁的儿童,违者将处新台币五万到二十五万元罚款。不过,有助儿童“身体律动”及“艺术才能”且报主管机关核准者,则可招收六岁以下儿童。

   一旦草案送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审议通过,将有近2万家补习班、115万名幼童受到影响。在台湾社会风行的包含美语、作文、珠心算、速读、书法、围棋、大脑开发等补习班,都不能招收六岁以下儿童;舞蹈、绘画、音乐补习班则可能幸免。

责任编辑:陈沁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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