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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推《和平集会法案》 允许21岁大专生参政

2011年11月25日 16:47 来源于 财新网
遭反对党及民间组织不满,称法案仍限制集会权利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Najib Razak)于11月24日宣布,政府将推出《2011和平集会法案》(Peaceful Assembly Bill),以允许达21岁法定年龄的大专生参政,并授权警方在必要时候采取行动,确保集会有秩序地进行。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根据《2011和平集会法案》二读,日后任何集会或游行将无需向警察申请准证;主办和平集会者必须在30天内预先通知警方,以便在内政部长限定的地方集会;规定仅年满21岁者,才有权举办没有持械的集会;集会地点限制在机场、学校、宗教场所等“禁区”50米内。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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