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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首次允许民众举行和平示威

2011年12月05日 20:22 来源于 财新网
抗议者至少提前5天提出申请,示威地点须避开政府机构、大使馆、学校和医院
12月1日,内比都,缅甸总统吴登盛(右)会见到访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 SAUL LOEB/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缅甸总统吴登盛已于12月3日签署了允许民众举行和平示威法令。

  据新华社报道称,新法律要求抗议者至少提前5天提出申请,如果被拒,可以提出上诉。示威地点必须避开政府机构、大使馆、学校及医院。

  缅甸议会于11月24日批准上述法律,吴登盛的签字意味着法律正式生效。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称,缅甸此前禁止公众举行示威,这一法令的颁布是缅甸民选政府上台后的最新改革。

  吴登盛签署新法令的时机恰逢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对缅甸进行“历史性访问”,此前的12月2日,缅甸政府还与主要的武装反对派南掸帮军达成了停火协议。这些举动可能为西方国家解除对缅甸的制裁铺平道路。

责任编辑:林倩娅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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