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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玲)韩国釜山高等法院7月30日对三菱重工公司(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 Ltd.)做出判决,就其在朝鲜半岛殖民时期强迫韩国人做苦工,要求三菱对五名韩国公民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共计4亿韩元(约人民币200多万)。
“三菱将五名原告带到日本广岛,强迫他们做苦工,工作环境差,且还不给工资,”此外,《韩国先驱报》援引法院的判决称,1945年广岛遭原子弹打击时,三菱并没有给劳工们提供合适的避难所和食物,“因此负有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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