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曾佳)6月4—5日,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组成的七国集团在伦敦举行G7集团财长会议,就设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达成了协议,以遏制跨国企业的避税转移,和阻止各地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而竞相进行降税的“逐底竞争”。这一协议是否真的会如德国财长肖尔茨所言,为全球税收体系带来“革命性”影响?
此次G7国家集团财长协议共有两大要点。首先,假设在至少15%的最低企业税框架下,一间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若在“避税天堂”国家──例如爱尔兰赚取了利润,那么这间企业除了要向爱尔兰政府支付爱尔兰所制定的12.5%的企业税之外,还需要向该企业的总部所在国政府——也就是美国政府缴纳另外2.5%的追加税。追加税率则为15%和12.5%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