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世界 > 国际新闻 > 正文

台湾民众赴欧洲免签今日生效

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
2011年01月11日 13:48
预计将大幅提升台商赴欧的便利性,并有利实时取得商机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1月11日开始,台湾民众持有效护照即可赴欧洲35国及地区短暂停留,不需办理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停留期间为每6个月内累计不超过90天。预计经常往返欧陆的贸易商将是最大的受惠者。

  举例而言,某人2011年1月11日以免申根签证方式入境申根国家后,单次入境最多可停留90天,因此可停留至4月10日;若于同年1月30日出境,因已停留20天,之后再于同年3月1日入境,则最多可再停留70天(至同年5月9日止)。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