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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

2013年06月21日 21:11
《协议》是继两岸投保协议后签署的又一个ECFA后续单项协议,是两岸积极落实ECFA的成果体现,是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内涵的又一次丰富和充实。

  据商务部消息 6月21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负责人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就此发表谈话指出,《协议》是继两岸投保协议后签署的又一个ECFA后续单项协议,是两岸积极落实ECFA的成果体现,是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内涵的又一次丰富和充实。

  沈丹阳指出,《协议》是双方协商团队依据ECFA第四条和GATS第五条,在平等互惠基础上,求同存异、积累共识的结果。它不仅涵盖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协议》开放水平之高、涵盖面之广,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并不多见,充分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未来双方可根据发展需求,持续推进相互开放,不断提升两岸服务业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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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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