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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默曼被判无罪的关键原因

2013年07月16日 16:36 来源于 财新网
检察官指控失误,证据不足,证词有漏洞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北京时间7月14日,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镇法院就17岁黑人青年马丁(Trayvon Martin)被枪杀做出裁决:被起诉的乔治•齐默曼(George Zimmerman)获判无罪。此事在美国境内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民权组织的抗议。佛罗里达、华盛顿、芝加哥、纽约和洛杉矶地区都有大批民众上街游行。

  为什么齐默曼会被判无罪?

  检察官指控失误

  最开始,检察官起诉齐默曼为二级谋杀罪。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二级谋杀罪是指谋杀者系因仇恨,病态或者怨恨杀人,但不是预谋故意杀人。在这件案子里,陪审团不认为齐默曼符合二级谋杀罪的定义,很难有证据证明在事故发生时齐默曼的心理活动是“仇恨,病态,怨恨”,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这一点,那陪审团是很难做出判决的。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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