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19日消息,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19日三读通过了“不受欢迎的组织”法。根据该法,“威胁俄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国防能力或国家安全”的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组织”。
该法授权俄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与外交部协商后禁止“不受欢迎的组织”在俄境内实施计划或开展项目,俄司法部将公布“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该法要求金融机构拒绝与被列入“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的组织开展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业务。
据新华社5月19日消息,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19日三读通过了“不受欢迎的组织”法。根据该法,“威胁俄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国防能力或国家安全”的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组织”。
该法授权俄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与外交部协商后禁止“不受欢迎的组织”在俄境内实施计划或开展项目,俄司法部将公布“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该法要求金融机构拒绝与被列入“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的组织开展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