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驻华盛顿记者 张远岸)在距离纽约时代广场不远的一家咖啡厅里,刚从中国出差回来的美国Lowenstein Sandler 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国永(Amiad M. Kushner)对财新记者指出,中国企业在其美国出口对象破产时,有可能面临法律问题。
康国永表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当美国企业申请破产时,中国企业作为其供应商,不仅可能因为收不回欠款而遭受损失,同时还可能会被破产企业的受托人起诉。在美国,一家企业申请破产时,美国司法部或破产企业债权人会指定一名受托人,其职责是将公司资产平均分配给债权人。而中国企业如果在破产申请提交前几个月收到过美国公司的付款,有可能会被受托人起诉。“中国企业对被起诉感到很意外,我们发现许多中国企业没有请律师,于是我们通过与在中国合作的律师联系他们,为他们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