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Lmmgt7if](https://a.caixin.com/Lmmgt7if)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在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以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数的比例,决定推翻过去近50年来用以保障美国妇女堕胎权利的“罗诉韦德案”裁决结果,迅速在美国内外引起激烈震荡。
主笔这项裁决的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在裁决书解释,美国宪法从未禁止美国每个州的公民对堕胎行为进行管理或禁止堕胎,还称“堕胎的权利,在美国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并不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应将各个州如何管理堕胎问题的权力“归还给公民和他们所选出的代表”。
历史的倒退
说到底是怀孕的孩子是否有生命权,有的话是从这孩子被怀孕多大开始有,超过了就不能被堕胎。怀孕的母亲是否有结束孩子生命的权利?这个问题是很沉重的。
那件震惊全球的人口拐卖虐待妇女案中,尊贵的人权高专批评了吗?她很清楚说什么话是安全的。
美国宪法里面没有的东西,由九个非民选法律精英指鹿为马,硬说有,避开了民主讨论程序,这种违反民主基本原则的法庭判决早该撤销了。
我觉得大法官任命程序没变下。“避开了民主讨论程序,这种违反民主基本原则的法庭判决早该撤销了。”就已经针对美国最高法院的的所有判决了。包括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