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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签署“投资保障”与“海关合作”协议

2012年08月10日 12:18 来源于 财新网
达成两协议一共识,下阶段将以“服务业贸易协议”为目标
2010年12月21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左)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右)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六次领导人会谈。 曾吉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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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大陆海协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长江丙坤8月9日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会谈,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并达成“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

  双方也为下次会谈议题定调,将把“服务业贸易协议”列为优先签署目标;此外,也将针对攸关民生福祉的“两岸空气质量监测合作”及“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议题以及互设办事处进行沟通。

  谈判历时两年多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下称“投保协议”)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四大协商中第一项签署的协议。后续还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争端解决”三项协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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