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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空难:律师称索赔法律首选《蒙特利尔公约》

2013年07月17日 14:47 来源于 财新网
不同诉讼地和法律依据所得到的赔偿都会不一样,获赔数额是诉讼当地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决定的
在2012年包头空难的裁决中,北京法院判给32位遇难者请求的经济赔偿为人民币1.32亿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骆雅洁)美国当地时间7月6日11时28分 一架韩国韩亚航空公司的波音777型客机在美国旧金山国际机场着陆时失事。截至目前,该客机失事已致三名中国公民遇难 。除了正在调查中的事故原因,未来,围绕此次飞机失事的赔偿问题或将成为焦点。

  7月14日晚,江山市府办副主任姜大福表示,江山市委市政府已聘请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和专家组成了律师顾问团,将制定该事件整体索赔方案,指导索赔。财新记者随即采访了律师团成员,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律师张起淮。

  张起淮告诉记者,作为一起国际旅客运输空难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依靠三类法律索赔:一是中国,美国和韩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以《蒙特利尔公约》为主;三是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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