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当地时间12月13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突然发布消息,公布了对阮春福、张氏梅等前越共高官的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越通社13日傍晚的通告,越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中央检查委员会有关给予阮春福、张和平和张氏梅“三名同志”纪律处分的建议,“根据三位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决定给予阮春福、张和平“纪律处分”,给予张氏梅“谴责处分”;同时,越共中央建议行政机关对三名同志给予“行政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越通社此次通告中,并未提及阮春福曾出任越南国家主席一职,而是仅写到他“曾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