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9月12日消息,位于德国西南部卡尔斯鲁厄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日裁定,旨在救助欧元区重债国的欧洲稳定机制没有违反德国宪法《基本法》,同时明确德国出资上限为1900亿欧元(约合2432亿美元)。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安德烈亚斯·福斯屈勒当天在宣读裁决书时表示,联邦宪法法院有条件地批准德国参与欧洲稳定机制,同时附加了严格条款,德国出资额度限制在已达成的1900亿欧元。
欧洲稳定机制是欧元区永久救助机制,旨在向融资困难、需要帮助的欧元区国家和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欧洲稳定机制由欧元区各国按比例出资,总计7000亿欧元(约合8947亿美元)。德国需提供1900亿欧元担保,其中220亿欧元(约合282亿美元)以现金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