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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议会通过东部某些地区特殊地位法

2014年09月16日 21:50 来源于 财新网
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在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实行地方自治的临时制度法,简称“特殊地位法”

  据新华社9月16日消息,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在顿涅茨克州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实行地方自治的临时制度法,简称“特殊地位法”。

  据乌克兰媒体报道,特殊地位法有效期为3年。根据它的规定,今年12月7日在实行该法的地区举行非例行地方议会选举;地方自治机构可参与对地方检察院和法院领导人的任命;中央政府和其他中央执行权力机构可以同相应的地方自治机构签署关于某些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协议;国家对某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每年给予预算支持;国家将保障在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中使用俄语或其他任何语言的权利;地方政权可以组建民警队伍,可以加强和深化某些地区地方自治机构与俄罗斯联邦行政区单位之间的睦邻关系。

版面编辑:陈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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