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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团体质疑对南海仲裁案管辖权

2016年06月17日 07:07 来源于 财新网
香港独立非盈利法律团体亚太国际法学院近日向荷兰海牙仲裁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质疑该法庭对菲律宾提出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该团体担心,仲裁庭处理这样的案件恐将破坏国际公法制度

  据新华社6月16日消息,香港独立非盈利法律团体亚太国际法学院近日向荷兰海牙仲裁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质疑该法庭对菲律宾提出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该团体担心,仲裁庭处理这样的案件恐将破坏国际公法制度。

  参与联署这份意见书的包括来自香港、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多名律师和国际法专家,意见书引用多个国际案例,从仲裁庭管辖权和该案的可诉性两个方面,全面质疑菲律宾单方面提出仲裁以及仲裁庭受理的法理基础。

  亚太国际法学院主席、香港资深大律师冯华健1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仲裁庭忽视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仲裁庭没有对菲律宾提交的南海仲裁案有管辖权。第二,即便该法庭有管辖权,考虑到南海问题的历史性和复杂性,仲裁庭也不应该行使这样的管辖权。

版面编辑:陈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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