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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究恢复“集体自卫权”

2012年07月11日 13:21 来源于 财新网
野田佳彦在实现提高消费税和重启核电站后,政权焦点转移到集体自卫权等外交问题上

  【财新网】(研究员 舛友雄大)在采纳日本政府直属小组近期提出的建议后,首相野田佳彦7月9日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表示,对于政府禁止的“集体自卫权”是否应当得到解禁,将在政府内部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

  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本国同盟的国家遭受他国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干预和阻止的权利。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但日本政府坚持解释称,根据国际法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但日本接受“放弃战争”条款,因此日本拥有却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

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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