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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履行判决义务 上海法院解除扣押

2014年04月24日 11:31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中国 日本
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已根据法院判决向中方支付了约40亿日元,约合2.4亿元人民币

  【财新网】(记者 黄蒂)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24日向中方支付了高额赔偿金,上海海事法院解除对其轮船的扣押。

  据上海海事法院网站消息,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已于4月23日全面履行了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中国上海海事法院审查后,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8点半下达裁定,解除对“BAOSTEEL EMOTION”轮的扣押,并同时发布了《解除扣押船舶命令》。

  因在一起与中日战争爆发前船舶租赁合同有关的索赔案中败诉,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旗下轮船被中国法院扣押。

责任编辑:王晶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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