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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大学录取可考虑种族因素

2014年07月16日 13:22 来源于 财新网
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出于多元化而在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法院认定其理由正当;反对者们誓言继续抗争;美国最高法院未直接参与裁决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当地时间7月16日,美国一个联邦上诉法院做出裁决,认定该国一所大学可以在本科生录取中将种族作为参考因素。

  基于2对1的法官投票,美国第五联邦巡回上诉法庭裁决称,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有正当的理由使用“有限的种族考量”,来实现学生构成的多元化。

  参与裁决的法官帕特里克·希金伯塔姆(Patrick Higginbotham)在法庭意见中写道,禁止使用种族作为录取考虑因素“将会动摇教育体验的丰富性”,因为“大学教育更多的是要塑造人格,而不是用事实填满大脑”。

责任编辑:王嘉鹏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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