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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12月20日生效

2015年12月10日 08:40 来源于 财新网
协定生效后即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将第二次降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将实现零关税
2015年12月9日,北京,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在京互换了外交公函,确定《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陈沁)中韩自贸协定即将生效。商务部网站消息称,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12月9日在北京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将实现零关税。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2014年11月,中韩两国元首在北京共同宣布结束实质性谈判。2015年2月25日,双方完成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6月1日在韩国首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责任编辑:王嘉鹏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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