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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监听情报法案一窥

2013年06月17日 18:24 来源于 财新网
英国《情报法》与《调查权利法》条款宽泛,允许各类监视行为

  【财新网】(卫报)1994年的《情报法》(Intelligence Service Act),确立了英国情报机构监视包括外国外交官在内的个人的权力。该法条款宽泛,允许从事间谍活动的人以行政职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监视。四年前用于G20峰会上的监视手法所显示的创意和技术能力是007之父伊安•弗莱明做梦都想象不到的。

  《情报法》的第一节这样写道:“情报机关为了保障国家安全而运作,特别是为了女王陛下的联合王国政府的国防和外交政策;或为了联合王国的经济福祉;或为了防范或发现严重罪行”。

责任编辑:黄山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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